广西:防御“纳沙”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
为防御台风“纳沙” 广西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
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(记者赵超 通讯员曾涛)随着今年第17号台风“纳沙”的进一步迫近,9月28日上午11时,自治区气象局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(台风)Ⅲ级应急响应命令。当天下午3时,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御台风Ⅲ级应急响应。
据了解,9月28日上午8时,“纳沙”中心位于广东湛江市偏东南方向约850公里的南海海面上,中心最大风力13级(40米/秒)。“纳沙”逐渐向广东西部到海南东部一带沿海靠近,并将于9月29日下午到夜间在广东阳江到海南陵水一带沿海登陆。9月29日到10月2日,风雨天气过程将对广西有较大影响。
为此,28日上午11时,自治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签署了重大气象灾害(台风)Ⅲ级应急响应命令,决定玉林、北海、钦州、防城港、南宁、崇左、贵港等市立即进入重大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状态,其它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,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;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《自治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》的要求,做好防御及应对工作。
当天下午3时,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御台风Ⅲ级应急响应,要求相关各地各单位按预案做好防御工作。
同时,广西各大水库已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查;沿海各市和旅游部门正在滨海旅游景点设置警示标志,一旦接到大风大浪预警信号,立即按预案撤离沿海和海上旅游人员;自治区防汛机动抢险各支队及有关市县已做好集结准备;自治区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已做好抢险物资的检查维护等保障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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